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4 幢 601 室)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一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卜智勇 张 波 张学军
胡世平 王东进 曹惠民
李学尧 严 格 熊梓桐
全体监事:
张 楠 修 冬 吴 辉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顾小华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概要......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6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6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28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28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28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9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0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31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2
四、验资机构声明......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4
一、备查文件目录...... 34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 34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上海瀚讯
上海双由 指 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
及一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本次向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通证券、保荐机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
国浩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带“-”的数字表示负数。
第一节 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0 年 9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020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整体进度的最新安
排,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发行人律师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 议人 员的资 格、会 议的表 决程序 等事 项出具 了《国 浩律师 (上 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
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止,海通证券收到上海瀚讯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999,999,975.00 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止,上海瀚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75.00 元,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承销协议,由海通证券扣除承销保荐费 5,000,000.00 元后,已将剩余募集资金 994,999,975.00 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瀚讯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769,23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7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86,999.5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3,312,975.41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0,769,23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62,543,745.41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 行对象 申购 报价情 况, 本次向 特定 对象发 行股 票的 数量为
30,769,23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1 年 4 月 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2.45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32.50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0 倍。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75.00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686,999.5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3,312,975.41 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承销保荐费 5,000,000.00
2 审计验资费 424,528.31
3 律师费 660,377.36
4 咨询费 247,524.75
5 材料制作费 75,4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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