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钟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7)。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1 年 1-9 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符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 能 够 更 加 公 允 地 反 映 公
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 2021 年 1-9 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已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养殖业务的扩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程立力。程立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对本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7.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和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程立力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2.71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为不超过70,453,54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及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21,164,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屠宰类项目、养鸡类项目、总部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9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对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