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罗博特科(300757)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先军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安勇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先军、安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11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核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访谈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核查公司的主要治理制度及内控规则;
4.核查公司的三会记录;
5.通过外部渠道核查公司相关传媒信息。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核对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监管制度的要求;
2.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2.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流程是否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
3.核查公司内部文件收发、印章使用记录;
4.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是否及时、真实、准确;
5.核查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流程及执行情况;
6.核对公司信息披露与外部信息的一致性。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制度建立完备性;
2.通过公司财务数据、外部媒体、关联方等渠道核查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迹象;3.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公允、交易的必要性;
4.核查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
5.通过查询贷款卡信息、公司三会记录、印章使用记录等方式查询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
决策程序。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核查其完备性;
2.核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及审议机构;
3.核查公司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等事项的审批程序;
4.取得募集资金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使用记录及审批程序,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5.核查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及实现的效益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公司的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报告,核查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报告披露的业绩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核查公司重大财务数据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业绩操纵的迹象;
3.比较公司历年的财务数据,核查相关财务指标是否存在大幅波动;
4.查询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行业的业绩情况,核查公司业绩是否与所处行业存在明显差异。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公司及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2.分析公司股权变动情况,核查公司股东是否违背股票减持承诺;
3.分析控股股东主要经营业务、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违背同业竞争的承诺;
4.分析股东大会投票情况,核查一致行动协议是否得到执行;
5.分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分析公司的现金分红方案,对比现金分红制度,核查公司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2.核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
3.取得公司大额支出凭证,核查其交易背景;
4.分析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需要发行人进行整改的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先军 安 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