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戴 军 王宏军 吴廷斌 张建伟
徐立云 盛先磊 杨利成
全体监事签字:
张学强 唐 涛 杨玲花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戴 军 吴廷斌 李伟彬
杨雪莉 谢贤清 李良玉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279,436 股
2、发行价格:31.85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36.6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97,142,225.80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279,436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戴军、王宏军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11 月 19 日起
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特别提示 ...... 3
目录...... 4
释义......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0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17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7
九、备查文件 ...... 17
释义
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 指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或罗博特科
本次发行、向特定对 指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象发行 的行为
预案 指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会 指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报律师、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RoboTechnik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戴军
注册资本 10,400 万元(本次发行前)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港浪路 3 号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港浪路 3 号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215122
电话号码 0512-62535580
传真号码 0512-6253558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robo-technik.com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罗博特科
股票代码 300757
上市时间 2019 年 1 月 8 日
研发、组装生产、销售:新能源设备、LED 及半导体领域相关生产
设备、制程设备及相关配套自动化设备,汽车精密零部件领域智能
自动化设备;承接自动化专用设备及智能装备的定制及销售;自产
经营范围 产品相关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信息技术与软件系统设计、开发、
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从事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
技术咨询、开发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2 日,发行人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1 年 2 月 3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6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6,279,436 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31.85 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00,000,036.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2,857,810.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42,225.80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11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1〕605 号),确认截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民生证券指定的认购
资金专用账户(户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账号:0200098119200038902)实际收到 2 户特定投资者认购罗博特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票之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0,036.60 元,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中。
2021 年 11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606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止,发行人本
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79,4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200,000,036.60 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 本 ( 股 本 )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110,279,436.00 元 。 发 行 人 募 集 人 民 币
200,000,036.6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57,810.80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42,225.80,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6,279,436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90,862,789.80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已根据相关规定与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