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金马游乐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邓志毅 刘喜旺 李勇
廖朝理 何卫锋
全体监事签名:
李玉成 梁煦龙 杨源开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林泽钊 曾庆远 贾辽川
高庆斌 郑彩云 陈涛
王跃勇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金马游乐、发行人、本公司、 指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 指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告书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保荐人、主承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
元、万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其币种均值人民币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有效期的有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5、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批准与授权决议有效期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前
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除上述
延长有效期事宜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 年 10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广东金马
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金马
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7,500 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于 7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330 号),截至 2023 年 7 月 7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
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274,999,998.40 元。
2023 年 7 月 10 日,民生证券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
了认购股款。
根据致同会计师于 7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329 号),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88,3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2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8.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743,455.13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56,543.27元,其中,增加股本 15,988,372 元,增加资本公积 251,268,171.27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5,988,372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2,500.00 万股,即发行前总股本的 17.65%,且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18,056,467股(本次募集资金上限除以发行底价,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7.65%),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15.23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15.23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17.20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0.38%,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8.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743,455.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56,543.27 元。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认购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向深交所报送《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拟向 137 名特定投资
者发送认购邀请书。上述 137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
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 51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