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21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3.45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3.45 万股,授予价格
为 10.417元/股。剩余未授予的 25.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益总量的 的比例
股) 比例
叶建立 董事 1.00 0.19% 0.01%
缪飞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2.60 2.34% 0.12%
袁栋麒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60 2.34% 0.12%
李庆 副总经理 13.20 2.45% 0.13%
徐文婷 副总经理 12.00 2.23% 0.11%
夏宁宁 副总经理 12.00 2.23% 0.11%
朱红毅 副总经理 12.00 2.23% 0.11%
应海锋 副总经理 12.00 2.23% 0.1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09.85 76.14% 3.90%
(242人)
预留 41.00 7.62% 0.39%
合计 538.25 100.00% 5.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良 B/合格 C/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3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50 名激励对象 497.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21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9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