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8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3 年 9 月 8 日
● 预留授予数量:103.9602 万股
● 授予价格:112.71 元/股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6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合计授予 103.96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7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2023 年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7 月 25 日、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 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2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予的 占本激励
限制性数 占授予限制 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量(万 性股票总数 日公司股
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需要单独列示的激励对象
1 谭立斌 中国 副总经理 24.2617 1.9262% 0.0055%
2 蒋理 中国 副总经理、董 18.5216 1.4705% 0.0042%
事会秘书
3 郑舒 中国 财务总监 18.9383 1.5036% 0.0043%
4 赵国阳 中国香港 中层管理人员 6.5812 0.5225% 0.0015%
Kwon
5 Hyuk Joon 澳大利亚 中层管理人员 11.1789 0.8875% 0.0025%
John
6 Junwei 澳大利亚 中层管理人员 16.9637 1.3468% 0.0039%
Chen
7 LING 荷兰 中层管理人员 11.3024 0.8973% 0.0026%
CHEN
8 YONGSH 加拿大 中层管理人员 12.0828 0.9593% 0.0027%
OU LIN
9 YONGJIE 美国 中层管理人员 11.8014 0.9369% 0.0027%
LAI
10 陈俊超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 0.2671 0.0212% 0.0001%
11 GUANNA 澳大利亚 中层管理人员 0.1765 0.0140% 0.0000%
N JIANG
12 XIAOMIN 新加坡 中层管理人员 0.5342 0.0424% 0.0001%
G GE
13 XIAO 新加坡 中层管理人员 0.1765 0.0140% 0.0000%
WANG
小计 132.7863 10.5423% 0.0302%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411 人) 876.6068 69.5963% 0.1994%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424 人) 1,009.3931 80.1386% 0.2296%
预留部分 250.1658 19.8614% 0.0569%
合计 1,259.5589 100.0000% 0.286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12.71 元。
(五)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5 个月。
(六)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激励对象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部分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预留授予部分(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分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分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两期归属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预留授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五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分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分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分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
分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
分第五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72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相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