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7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由于 2022 年激励计划中 3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18,409 份(为首次授予)应予以注销。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59
人调整为 156 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6 人调整为 153 人;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不变(为 3 人)。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等人员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等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三)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