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3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原激励对象55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9,56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2、公司已于2023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2,442,514,524股减少为2,442,384,964股。
一、2018 年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
1、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7 月 23 日,公
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确认以 2018 年 8 月 30 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6、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1,6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5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
7、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7.2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注销事项。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8、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51,78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33,3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07,14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8,920 股进行回购注
销。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1、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85,582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41,478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78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9,362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 年 6 月 21 日,
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4、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3,76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6,5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7,6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1,36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
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7、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7,2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56,3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36,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
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
1、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