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15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15:0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174,648,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9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86,842,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7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87,805,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9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42,266,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25,942,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16,324,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9%。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曾毓群先生、李平先生、黄世霖先生、潘健先生、周佳先生、吴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曾毓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60,930,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8,549,586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曾毓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9,926,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545,39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黄世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64,571,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2,189,939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黄世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关于选举潘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859,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7,478,688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潘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关于选举周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64,841,4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2,460,208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周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关于选举吴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63,929,9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548,674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吴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薛祖云先生、洪波先生、蔡秀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鉴于薛祖云先生、蔡秀玲女士自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洪波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将在薛祖云先生、蔡秀玲女士及洪波先生任期届满六年之前,完成相应独立董事的更换工作。
2.01 关于选举薛祖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832,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931,333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薛祖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蔡秀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3,632,0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2,731,278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蔡秀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4,956,5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055,84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洪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映明先生和冯春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关于选举吴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69,34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吴映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关于选举冯春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2,93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本议案获得通过,冯春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