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03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
1、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7 月 23 日,公
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确认以 2018 年 8 月 30 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 年激励计划
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6、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1,6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5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
7、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2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注销事项。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8、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51,78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33,3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07,14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拟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58,920 股进
行回购注销。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登记手续。
11、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85,582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41,478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3,780 股限制性股票。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
1、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以2019年9月2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年9月2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3,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395.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24日。
7、2020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2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注销事项。2020
年5月22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2020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6,634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07,316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70,230 股限制性股票。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1、2018 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参与 2018 年
激励计划的人员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3,78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 2019 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参与 2019 年
激励计划的人员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0,23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34,01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1%。
(二)回购价格
1、2018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公司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