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023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年度财务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 410 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情况: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
成员所。
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以下简称“福州分所”)具体承办。福州分所于 2012 年成立,负责人为林新田,已取得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3512)。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口阳光城时代广场 22 层,截至 2020 年末,拥有143 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 44 人。福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合伙人 202 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注册会
计师有 1,267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志良,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行业,长期专注于审计、财务咨询及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咨询等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旭锋,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行业,长期专注于审计、财务咨询及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咨询等专业
服务。
3、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11 亿元。完成 194 家上市公司的 2019 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58 亿元。
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蔡志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0 年,施旭锋(拟签字注
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2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梁卫丽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3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四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一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志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旭锋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