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0-05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数量
过半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和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动力”)计划于该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167,994 股(占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收到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
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该函件告知内容,鉴于减持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了变更,故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44,142,275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已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22,071,204 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 1%且减持数量已过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现将其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
招银叁号 集中竞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141.82 11,446,201 0.52
价交易 2020 年 6 月 11 日
招银动力 集中竞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141.98 10,625,003 0.48
价交易 2020 年 6 月 11 日
合 计 141.90 22,071,204 1.00
注: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
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叁号: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 7888 号东
住所 海国际中心 A 座 26 层
招银动力:武昌区中北路 227 号愿景广场二期 1 号楼第
23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1 日
股票简称 宁德时代 股票代码 30075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股) (%)
招银叁号(A 股) 11,446,201 0.52
招银动力(A 股) 10,625,003 0.48
合 计 22,071,204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招银叁号 72,157,116 3.27 60,710,915 2.75
招银动力 66,980,205 3.03 56,355,202 2.55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 3,921,588 0.18 3,921,588 0.18
(深圳)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43,058,909 6.48 120,987,705 5.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43,058,909 6.48 120,987,705 5.48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预披露了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
计划 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相关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 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本次减持相关情况未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2、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