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股份 ......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股份转让...... 8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第一节股东...... 9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董事会 ...... 26
第一节董事...... 26
第二节董事会...... 32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40
第一节高级管理人员...... 40
第二节绩效与履职评价...... 42
第三节薪酬与激励...... 43
第七章监事会 ...... 43
第一节监事...... 43
第二节监事会...... 4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6
第二节内部审计...... 50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0
第九章通知、信息披露和公告 ...... 50
第一节通知...... 50
第二节信息披露...... 51
第三节公告...... 53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54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55
第十二章附则 ...... 5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中山市顶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中山市顶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745516044Y。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50万股,于2018年9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GuangDong Topstrong Living Innovation & Integration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东凤镇和穗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42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89.64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公司目标,确保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家具、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防火五金及配件、防火门窗、防火设备、防火机械、晾衣架、智能家居、自动化设备、智能电子设备、家用电器、电器开关、插座、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软件、精密模具、传感器、金属制品、五金制品、装饰材料(含实木地板、复合地板、地垫、墙纸)、饰品、布艺制品、灯饰、电子产品、钢木门窗等金属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铝制品及型材;承接室内装修设计、家居安装工程、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品牌运营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数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购股份(股)
1 林新达 48,244,000.00
2 林彩菊 10,402,000.00
3 中山市建达饰品有限公司 2,730,000.00
4 中山市顶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44,500.00
5 中山市顶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375,500.00
6 周英全 1,344,000.00
7 陈萱 1,302,000.00
8 卓耀辉 1,260,000.00
9 黄玉泉 1,260,000.00
10 徐伟 1,155,000.00
11 饶金次 1,050,000.00
12 郑国兵 1,050,000.00
13 林祥于 1,008,000.00
14 宋广西 840,000.00
15 范青秀 840,000.00
16 夏林幽 840,000.00
17 吕先红 840,000.00
18 谷光平 840,000.00
19 陈冬崽 798,000.00
20 张月明 798,000.00
21 娄文光 798,000.00
22 桂佩君 630,000.00
23 王群 630,000.00
24 邹文胜 504,000.00
25 胡萍 420,000.00
26 陈有斌 336,000.00
27 李琦 336,000.00
28 徐冬梅 315,000.00
29 张燕 210,000.00
合计 84,000,000.00
公司发起人于2011年5月25日以其持有的中山市顶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89.64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