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2-03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5 月 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783
号文 《关于核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锐科激光”)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1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1,219,520,000.00 元,扣除相
关 发 行 费 用 100,365,700.05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19,154,299.95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0154000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9,52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365,700.05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178,246.48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 687,122,503.77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 2,070,000,000.00
加:赎回结构性存款 2,070,000,000.00
加: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 56,026,237.80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3,823,492.19
加:利息收入 15,681,005.28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87,309.6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168,649,990.95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21,649,990.95
七天通知存款、1 年定期存款 147,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锐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11150000001390488 18,251,260.46
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421860158018800066971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322000659013000208257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488474211310 3,398,730.49
合计 21,649,990.9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附表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公司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17.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01540067 号《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本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如下: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
金专户中的本息余额为人民币 21,649,990.95 元,其中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的金额为 18,251,260.46 元,为活期存款;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中的金额为 3,398,730.49 元,为活期存款。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的金
额为 147,000,000.00 元,为 7 天通知存款、1 年定期存款。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本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主体、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本次新增实施主体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锐科”),因此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锐科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布局,符合募投项目“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无锡锐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分次向无锡锐科提供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锡锐科应开立专户对募集使用进行管理,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内,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滚动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具体借款事项如下:
(1)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421860158018800066971)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
(2)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11150000001390488)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
(3)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421860158018800066971)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
(4)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11150000001390488)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1,2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锡锐科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借款总额 2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0,813.24
加:收到退款 109,500.00
减:投入募投项目 17,093,746.78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1,357.60
减: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