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1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岑政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岑政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本次会议选举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岑政平先生(主任委员)、杨小军先生、古鹏先生组成;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黄廉熙女士(主任委员)、王刚先生、叶军先生组成;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刚先生(主任委员)、张陶勇先生、张丹女士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陶勇先生(主任委员)、黄廉熙女士、张永明先生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杨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叶军先生、古鹏先生、张丹女士、李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亚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李娴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1-89975016
办公传真:0571-89975015
办公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 501 号
办公邮箱:hj-lx@cnhanjia.com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国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黄国华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1-89975015
办公传真:0571-89975015
办公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 501 号
办公邮箱:hjzq@cnhanjia.com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玲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岑政平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4 年至 1992 年就职于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1993 年至 1998 年任浙江城建
建筑设计院院长;1998 年至 2006 年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2003
年至 2011 年 12 月任浙江锦昌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至 2012
年 8 月任浙江迪尚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杭
州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至今任浙江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至今任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迪尚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杭州阳光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
事;2007 年至今任上海汉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至 2016 年 9 月任四川
汉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至今任浙江汉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名为上海锡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城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杭州浙大锌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7 年 6 月起任该公司董事;2018 年 4 月起任浙江凯银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起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岑政平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 1,500,000 股股份,与配偶欧薇舟共同通过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35,000,000 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小军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居留权,高级建筑师。
1993 年至 1998 年任浙江城建建筑设计院主任建筑师、分所所长;1998 年至今历
任本公司副总建筑师、总建筑师、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成都汉嘉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小军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 632,900 股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军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1991 年至 1993 年就职于机械部第二设计研究院;1993 年至 1998 年
任浙江城建建筑设计院分所所长;1998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
理、董事;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成都汉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 9月起担任浙江汉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理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军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 1,423,837 股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古鹏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高级室内建筑师。1980 年至 1992 年就职于嘉兴民丰集团;1992 年至 1999
年任浙江长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1999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成都汉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古鹏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 1,582,075 股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丹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1980 年至 1995 年任上城区建筑设计院设计组组长;1995 年到 1998 年历任浙江
城建建筑设计院分所副所长、所长;1998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园林设计院院长。2019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永明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2001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浙江大之医药胶囊有限公司财务部;2004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
张永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廉熙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律
师。1983 年 7 月至 1984 年 9 月在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工作;1984 年 9 月至
2003年9月在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任副主任(期间1984年至1986年在上海外贸学院对外贸易、涉外法律进修学习,1988 年在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学习美国法律,1991 年至 1992 年,在英国伦敦大学、英国事务律师及出庭
律师事务所学习与工作,1994 年赴美国进修知识产权法律,1996 年 3 月至 1998
年 1 月在香港从事公司法律工作);2003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
合伙人。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14 年 4月至今任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