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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46 深市 汉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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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设计”、“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7]296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2元/股。    投资者请以5.62元/股在2018年5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5月1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8年5月1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5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代码为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5.68倍(截至2018年5月10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5.62元/股对应的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1.45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然存在因为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5,26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3,788.43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62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29,561.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72.77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3,788.43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8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汉嘉设计”,申购代码为“300746”,该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5,26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回

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5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

发行数量为2,1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5月10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2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1)21.4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6.0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8年5月16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5.62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1,000万股。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T日)09:15-11:30、13:00-15:00。

    ②在2018年5月14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③2018年5月14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1万元(含)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1,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8年5月18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