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1 年 10 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459.2352 万元 12,330.6878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59.235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30.6878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壬华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