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出售股份类别:股权激励股份解除限售;限售股份起始日期:2020年 12 月 02 日。
2、本次可解锁股票数量:24,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5%。
3、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 人。
4、本次可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股份予以解锁,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24,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95%。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86)。
3、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0 年 9 月 11 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0-088)。
4、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第一个解锁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为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公司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授
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解除限售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述情形,符合解除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
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绩考
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 营业收入(A) 通合伙)对公司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0 年年度报告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0 年 35000 万元 30000 万元 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 60000 万元 50000 万元 (天职业字
[2021]22538 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 80000 万元 65000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实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现营业收入
A≥Am X=100% 353,696,960.31
营业收入(A) An≤A<Am X=(A-An)/(Am-An) 元,符合解除限售
*20%+80% 条件,公司层面解
A<An X=0 除限售比例为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 100%。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
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X。
(4)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
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 授予第一类限制
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性股票的 2 名激
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励对象个人考核
考核分数 100≥G 90>G 80>G G<70 分数均≥90 分,
(G) ≥90 ≥80 ≥70 个人层面解除限
个人层面解 100% 90% 80% 0 售比例为 100%。
除限售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
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0 年8 月21 日和2020 年11 月23 日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向2 名激励对象授予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
2、本次解锁股份数量:24,000 股;
3、本次可解锁人数:2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一类 第一个解除限售 占获授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期可解除限售数 股票数量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