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大厦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吴壬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温旭辉女士、吴青女士和武丽波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2亿元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理财投资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或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为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产
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该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毛丽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吴壬华、毛丽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因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拟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股份总数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共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 万股,股票已上市。本次股票授予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451.2352万元变更为11,459.2352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11,451.2352 万股变更为 11,459.2352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