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45 深市 欣锐科技


首页 公告 欣锐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欣锐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6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7、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

      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6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5:00至2018年6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4
楼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壬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持有股份72,114,7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97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持有股份60,675,7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98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
人,持有股份11,438,9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989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2,114,70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404,2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2,114,70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404,2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2,114,70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404,2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2,114,70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404,2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2,114,70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404,2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2,114,70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404,2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72,114,70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404,2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2,114,70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404,2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廖春兰律师、沈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
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