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9)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浙江分所(以下简称“浙江分所”)具体承办。浙
江分所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负责人吕洪仁,浙江分所已取得浙江省财政厅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3302),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
湖区万塘路 51 号 703 室,目前拥有从业人员 203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66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9 年-2021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2019 年-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永波,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钱星一,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肖文涛,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3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0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
过人民币 130 万元。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故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
中审众环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
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