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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41 深市 华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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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1,148,051,12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6,764,16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521,952元,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242,21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5,186,94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5,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送现金123,176,000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52,010,94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