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9 号文《关于核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92,216,800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83,693,824.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2,755,407.36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50,938,416.64 元。
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09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0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及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上述 4 家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分别签订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公司、 光弘电子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签订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称 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1917853 2020/4/9 600,000,000.00 16,841,404.70
司惠州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阳支 752900099610338 2020/4/9 500,000,000.00 50,957,195.42
惠州光 行
弘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股份有 州惠阳支行 8110901012701138192 2020/4/9 666,884,416.64 32,443.77
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惠阳支行 8110901012801140687 2020/4/9 204,054,000.00 8,182.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802282906666662 2020/4/9 180,000,000.00 280,166,621.62
司惠州大亚湾德洲城支行
光弘电
子(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8022829200237064 - - -
州)有限 司惠州大亚湾德洲城支行
公司
合计 2,150,938,416.64 348,005,847.9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83,693,824.00
减:承销保荐费 32,755,407.36
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50,938,416.64
减:支付给律师的费用 100,0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85,155,185.93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部分 68,917,364.05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293,345,555.08
减:购买的理财产品 510,000,000.00
加: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83,133,426.81
加:利息收入 9,751,782.07
加:收到的保证金 15,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577,591.66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348,005,847.93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为“光弘科技三期智能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新增实施主体所在的经营地址,以及上市公司原有厂区增加为实施地点,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了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68,917,364.05 元。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8,917,364.0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68,917,364.0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光弘科技三期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68,917,364.05 68,917,364.05
合计 68,917,364.05 68,917,364.05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