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28 日,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553,30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5,990,24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21,320,32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74,621,120 股。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即期和长期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唐建兴、邹宗信作为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邹宗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体现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
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方式: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