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菱动力 证券代码:300733 公告编号:2021-019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Xiling Power Science&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1、发行数量:11,399,371 股
2、发行价格:12.72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44,999,999.12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41,142,075.1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1,399,37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本次发行新增 11,399,371 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限售期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限售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西菱动力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票 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
股东大会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暂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的。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Xiling Power Science&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
注册资本:160,000,000 元
股票简称:西菱动力
股票代码:300733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1999 年 9 月 30 日
上市日期:2018 年 1 月 16 日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林
联系电话:028-87078355
传真号码:028-87072857
公司网址:http://www.xlqp.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16037634G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涡轮增压器、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批发零售钢材、塑料制品;货物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航空器零件、部件、地面设备、航海装备零部件、橡胶塑料制品、其他机械零部件及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及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宜。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1,399,371 股,发行价格为 12.72 元/股。截止 2021
年 3 月 30 日止,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到魏晓林缴纳的认股款总额为人
民币 144,999,999.12 元。2021 年 3 月 31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CDAA90184 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验证,截止 2021 年 3 月 30 日,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魏晓林缴纳的认股款人民币合计 144,999,999.12 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
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 年 3 月 31 日,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CDAA90185 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144,999,999.12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857,923.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42,075.1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1,399,371.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29,742,704.19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1,399,371 股。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即 12.7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999,999.12 元,扣除各
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857,923.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42,075.19 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1,399,371 股,发行价格为 12.72 元/股。截止 2021
年 3 月 30 日止,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到魏晓林缴纳的认股款总额为人
民币 144,999,999.12 元。2021 年 3 月 31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CDAA90184 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验证,截止 2021 年 3 月 30 日,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魏晓林缴纳的认股款人民币合计 144,999,999.12 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
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 年 3 月 31 日,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CDAA90185 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144,999,999.12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857,923.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42,075.1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1,399,371.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29,742,704.19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