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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4

科创新源: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0-09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2 名,可行权的期权
 数量为 1,170,120 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124,866,547 股比例为 0.94%。第一个
 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0.27 元/份,行权模式为集中行权,期权简称:科创 JLC1, 期权代码:036342。

    2、本次行权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 2020
 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8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公司 72 名激励对象办理 股票期权集中行权暨上市流通手续。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况

    1、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 年 12 月 1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
公示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披露了《关于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向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229.7 万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 28.62 元/份;向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9.8 万股,授予价格为
14.31 元/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7,217,391 股增加至 89,215,391股。


    7、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计 67,200 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000 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 4 名激励对象和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
 法律意见书。该议案于 2019 年 9 月 2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完成办理。

    9、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 62 人,对应本次所需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3,6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24,866,547 股比例的 0.84%,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8 日。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89,215,3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完成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由 2,297,000 份调整为 3,215,800份,行权价格由 28.62 元/份调整为 20.37 元/份。

    2、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7,200 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000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89
人调整为 85 人,授予数量由 3,215,800 份调整为 3,148,600 份。该事项于 2019
年 9 月 2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完成办理。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24,866,54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完
成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37 元/份调整为 20.27 元/份。


    三、关于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满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40%。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日为 2019 年 2 月 15 日,截止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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