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规定,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0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5,65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1.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34,999,975.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909,797.8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8,090,177.2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中天运 [2020] 验字第9008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483,455.2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530,329,334.17 元 , 其 中 项 目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250,856,868.50元,补充流动资金279,472,465.67元(含销户转出用于一般补流金额16,397.90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21,689,888.73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396,922.49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422,847,654.25元。
(二)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2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5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6,981.13元后,公司本次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45,283,018.87元,上述已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981,415.1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301,603.77元。上述募集资金业务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1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20,472.4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145,667,912.93 元 , 其 中 项 目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811,719,647.50元,补充流动资金333,948,265.42元(含销户转出用于一般补流金额8,438.96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1,076,391.23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289,917.92元,支付发行费用1,981,415.10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22,847,654.2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406,514.25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914,125.85元,募集资金理财相关余额401,527,014.15元(包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理财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的活期存款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南京药石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京高新技术 10115601040019199 活期存款 6,659,941.43
开发区支行
2 南京药石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59503600001432 活期存款 6,277,915.5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山东药石药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 有限公司 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 125909492610102 活期存款 5,458,083.45
行
4 浙江晖石药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5909325510505 活期存款 7,669.62
有限公司 司南京解放路支行
5 南京药石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2260122000206565 活期存款 2,904.25
股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小计 18,406,514.25
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注 1) 2,914,125.85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注 2) 401,527,014.15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422,847,654.25
注1:公司存放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的保证金余额为2,914,125.85元,该事
项已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并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2-048、2023-057);
注2: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理财等理财产品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
账户中的少量活期存款合计401,527,014.15元,其中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401,030,972.22元。
2、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
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鉴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且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397.90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关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480675503356)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6月,因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及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解放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5月,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新开发区支行、苏州银行南京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星火路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江北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鉴于募投项目“收购浙江晖石46.07%股份”已经顺利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750.89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关于“收购浙江
号:125905083710806)已办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023年6月,鉴于募投项目“年产450吨小分子高端药物及关键中间体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苏州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51774300001136)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023年7月,鉴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687.48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农业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0115601040022409)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023年12月,鉴于募投项目“年产450吨小分子高端药物及关键中间体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