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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5 深市 药石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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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07-06

药石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20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权益,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00万股调整为98.11万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公司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原因在于:公司所处的行业人才竞争比较激烈,前述外籍员工是在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一方面可以将该部分外籍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牢牢绑定,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一方面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前述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6日,并同意以51.53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6名激励对象授予98.1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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