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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9

药石科技: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9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杨民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余善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民民先生

  委员:WENFANG MIAO女士、WEIZHENG XU先生(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WEIZHENG XU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金力先生(独立董事)、杨民民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金力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高允斌先生(独立董事)、XUDONG WEI先生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允斌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金力先生(独立董事)、WENFANG MIAO女士

  以上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WENFANG MIAO女士

  副总经理:朱经伟先生、XUDONG WEI先生、SHIJIE ZHANG先生、JING LI女
士、张敏月女士、赵可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娟娟女士

  财务总监:吴奕斐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陆晋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娟娟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陆晋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吴娟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86918230

  传真:025-86918262

  电子邮箱:PB-Securities@pharmablock.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华盛路81号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WENFANG MIAO 女士,1967 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分析化学副总裁;
2011 年 1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质量和法
规管理高级副总裁。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药明康德合全药业分析服务
(分析研发和质量控制)副总裁。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药石科技高
级副总裁、质量和注册中心负责人;2021 年 11 月 29 日至今任药石科技董事、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WENFANG MIAO 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3.25 万股,持股比例
为 0.02%。WENFANG MIAO 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XUDONG WEI 先生,1965 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加
入勃林格殷格翰北美研发总部从事新药研发工作,历任高级研究员、主任研究员、
高级主任研究员。2016 年 9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康龙化成(宁波)新药化学工
艺研发副总裁。2021 年 8 月至今,任药石科技高级副总裁;2021 年 11 月 29 日
至今任药石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XUDONG WEI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XUDONG WEI 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朱经伟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12 年 2 月至 2014 年 1 月担任南京天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组长;
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主任、研发总监、工艺副总裁;2018 年 11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 2021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任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经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持有南京普惠天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出资份额,持有南京法艾可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出资份额。朱经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SHIJIE ZHANG 先生,1964 年出生,美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1992 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颁发的杰出青年科学家奖。历任职务包括:上海电缆研究所工程师;美国艾莫利大学助理研究员;森塔制药有限公司(Synta Pharmaceuticals Corp )药物化学部高级科学家、药物化学、工艺化学部研发科学家、工艺化学与化学研发部首席科学家;AGIOS 制药有限公司总监、首席科学家、药物研发、生产、质量控制专家。2018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HIJIE ZHANG 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3.9 万股,持股比
例为 0.02%。SHIJIE ZHANG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JING LI 女士,1973 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9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中国南京大学研究生助理研究员;1999 年 2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西南医学中心博士后研究员;2002 年 5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坎布雷公司(Cumbre)药物化学研究科学家;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马萨诸塞州剑桥千禧制药公司药物化学家;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美国马萨诸塞州列克星顿卡比斯特制药公司(Cubist)高级药物
化学科学家;2008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点默克公司高

级科学家兼副首席科学家;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
点默克公司副首席科学家。2016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INGLI 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敏月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1 年至 2016 年任石药集团中润制药有限公司 API 车间主任、无菌粉针
剂车间主任、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固体制剂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石药集团药品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敏月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张敏月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赵可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美国 Anchen Pharmaceuticals 任首席科学家;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药物制剂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上海康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药建康科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京宁北达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0.14 万股,持股比例为
0.05%。赵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吴娟娟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高级会计师。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南京旗化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8 月至 12 月任公司股
改筹委会办公室主任;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 3 日任公司监事;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1 月 15 日至今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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