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0 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85,65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5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34,999,975.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909,797.80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8,090,177.2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385,65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9,704,527.2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 [2020]验字第 9008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就有关账户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就有关账户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南京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5,871.64 30,300.00
2 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0,376.97 3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合计 114,248.61 93,5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9,080,669.45元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核字第 90541 号)《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截至目前,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前次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序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含
项目名称
号 净额(万元) (万元) 利息(万元)
南京研发中心升级改
1 30,300.00 989.00 29,387.66
造建设项目
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
2 34,633.96 991.81 33,750.43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7,875.06 27,964.89 0.36
合计 92,809.02 29,927.70 63,138.45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1,087.50 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药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药石科技本次使
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