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0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石科技”)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前次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详细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8,333,334.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11.32 元,共募
集资金人民币 207,533,340.88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24,809,355.36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为人民币182,723,985.5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8,333,334.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64,390,651.52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17)验字第 90092 号《验资报告》。
2、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0 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85,65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5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34,999,975.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909,797.80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8,090,177.2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385,65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9,704,527.2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 [2020]验字第 90086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根据《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创新药物分子砌块研发、工艺及中试平台建 45,974.83 18,272.40
设项目
2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美国子公司 5,073.00 -
设立营销中心项目
合计 51,047.83 18,272.40
2、根据《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南京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5,871.64 30,300.00
2 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0,376.97 3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合计 114,248.61 93,5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前次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本次募集资金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自有资金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 12 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等。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
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业务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前次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前次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前次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药石科技使用不超过95,000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前次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