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8 号)核准,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32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207,533,340.8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4,809,355.3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
民币 182,723,985.52 元。2017 年 11 月 7 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
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15,094,339.62 元)后的余额 192,439,001.26 元汇入本公司,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17]验字第 90092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 125905083710502 142,439,001.26 7,775,521.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 12590508378100110 - 2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10115601040013598 50,000,000.00 337,584.6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型理财
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40,000,000.00
合计 192,439,001.26 68,113,105.94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2月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2,439,001.26
加:利息收入 178,640.72
加:理财收益 10,533,428.75
减:手续费 2,801.84
减:募集资金费用 9,715,015.73
减:募投资金投入(创新药物分子砌块研发、工艺及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125,320,147.22
减:理财产品 60,000,0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8,113,105.94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19.04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91.8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327.16 万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中天运[2017]核字第90202 号《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创新药物分子砌块研发、工艺及中试
1 平台建设项目 18,272.40 1,091.88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
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
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
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认购金 是否
合作方 产品名称 类型 额(万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赎回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本金保
司南京分行月牙湖支 公司结构性存款 证型 2,000 2019/12/6 2020/1/8 1.15%-3.65% 否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本利丰·34 天” 本金保
限公司南京高新技术 人民币理财产品 证型 4,000 2019/12/6 2020/1/9 2.65% 否
开发区支行
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
(六)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参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尚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