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完成暨剩余回购股份注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经 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4,000股剩余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
并经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剩余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8.27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为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8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截止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91%,最高成交价为 19.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4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 15,113,792.17(含交易费用),均价为 18.89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内容。
三、股份回购的使用及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剩余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为 82 人,授予数量为 786,000 股,授予价格为 9.45 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 800,000 股中 786,000 股已用于实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 14,000 股股份,同时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80,585,000 股变更为 80,571,000 股。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使用及注销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内容。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增减变动(万股) 变动后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有限售条 3,891.24 48.29 / 3,891.24 48.30
件股份
无限售条 4,167.26 51.71 -1.4 4165.86 51.70
件股份
总股本 8,058.50 100.00 -1.4 8,057.10 100.00
五、本次剩余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剩余回购股份注销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及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须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本次回购公开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及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
成暨部分回购股份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