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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0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景广军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孙业全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我们认为孙业全先生的任职经历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应的推选程序,推选事项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推选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和子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贡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五位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0 年度薪酬总额共计为人民币 363.6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吉争雄                  蔡荣鑫                赵永伟

                                              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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