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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7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17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

会董事9人,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许泉海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报摘要》。

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就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向董事会作报告总结,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为113,716,020.16元,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6,781,359.90元,按实现净利

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78,135.99元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55,819,244.0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61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722,8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财务审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有效。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18)第330ZA1492号),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