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26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
及相关资料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
址www.ccstock.cn)及发行人网站(网址www.prevail-catv.com),并置备于本
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4.75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9月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0月10日(T+2日)公告的《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75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
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发行对象 购买者除外),且在T-2日(2017年9月27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实施细
则》(2016年1月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2017年9月29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友谊村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1-82575771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8808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