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4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南京常隆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点量名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合计持公司 404.71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比例 4.60%)的股东南京常隆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隆
兴业”)和南京点量名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点量名元”)计划
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64 万股(占当时公司
股份总数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8 万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
过 176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2%)。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股东常隆兴业、点量名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9 月 26 日,股东常隆兴业、点量名元的股
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常隆兴业、点量名元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共减
持 88.0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万股) (%)
常隆兴业 集中竞价 2019-7-1 48.63 11.32 0.13
常隆兴业 集中竞价 2019-7-2 50.20 10.58 0.12
常隆兴业 集中竞价 2019-7-3 50.92 10.95 0.12
常隆兴业 集中竞价 2019-7-4 50.55 6.53 0.07
常隆兴业 集中竞价 2019-7-5 50.77 4.62 0.05
点量名元 集中竞价 2019-6-28 48.01 7.60 0.09
点量名元 集中竞价 2019-7-1 48.91 32.99 0.37
点量名元 集中竞价 2019-7-2 48.77 3.41 0.04
合计 88.00 0.99
此外,因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
授予股份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88,000,000 股增加至
88,642,900 股,常隆兴业持股股比被动稀释 0.0223%,点量名元持股股比被动稀释 0.0039%。
因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
予股份已于2019年9月2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8,642,900股增加至88,753,700股,常隆兴业持股股比被动稀释 0.0038%,点量名元持股股比被动稀释 0.0006%。
常隆兴业、点量名元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减持次数为 8 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48.01 元/股-50.92 元/股。其中,常隆兴
业的减持次数为 5 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48.63 元/股-50.92 元/股;点量名元的减
持次数为 3 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48.01 元/股-48.91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公 占当前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司总股本 司总股本
(万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常隆兴业 合计持有股份 314.00 3.57 270 3.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4.00 3.57 270 3.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90.71 1.03 46.71 0.53
点量名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71 1.03 46.71 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合计 404.71 4.60 316.71 3.5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19 年 3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常隆兴业、点量名元出具《关于
对南京常隆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点量名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 26 号):(1)认定常隆兴业、点量名元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精研科技 490.71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5.58%。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3 月 20 日期间,常隆兴业、点量名元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了
86 万股精研科技股份,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精研科技股份的比例由 5.58%下降至 4.60%。在卖出精研科技股份至 5%时,作为一致行动人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卖出精研科技股份。(2)认定常隆兴业、点量名元的前述行为
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8.1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1.2 的规定。并请常隆兴业、点量名元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常隆兴业、点量名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常隆兴业、点量名元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鉴于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在对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减持期间在 2019 年 6 月 5 日及以后,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38.08
元/股。)
4、截至 2019 年 9 月 26 日,常隆兴业、点量名元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
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5、常隆兴业、点量名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