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1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为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为顺利推进后续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