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300707 公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19-016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2018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公司特定股东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风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2,000股,不超过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减持期间为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月24日。
2019年3月25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高新风投出具的《关于累计减持威唐工业股份的告知函》和《关于计划减持威唐工业股份的告知函》,高新风投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且其出具了新的减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例
高新风投 集中竞价交易 2018/10/26-2019/1/24 18.038元 411000股 0.26%
3、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合计 7,248,234 4.61 6,837,234 4.35
高新风投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7,248,234 4.61 6,837,234 4.3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股东高新风投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高新风投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高新风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拟继续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日,高新风投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37,2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5%。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1、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唐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威唐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威唐工业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适当减持威唐工业之股份,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威唐工业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减持威唐工业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事项与高新风投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28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572,000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高新风投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高新风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关于累计减持威唐工业股份的告知函》;
2、《关于计划减持威唐工业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