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1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当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2,936,22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12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7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 28 号金瑞麓谷科技园 A1 栋
咨询联系人:曾蕾、甘荣
咨询电话:0731-82831002
传真电话:0731-8822026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