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3110 债券简称:九典转债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式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官网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
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电话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 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公司章程》及《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