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04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
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为19.83元/股。
2、 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在2017年9月8日( T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
上申购时间为9: 15-11:30 , 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9月12日( T+2 日)公告的《 宁
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9月12日( T+2日 )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股份数量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对应的股份数量上限为600万股,按照发行价格19.83元/股计算,对应的
金额上限为11,898万元。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000 万股,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方式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
发行价格 19.83 元/股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且在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
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符合《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实施细则》( 2016 年 1 月修订)
所规定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 日(网上申购日为 2017 年 9 月 8 日),其他发行重要
日期安排详见 T-1 日( 2017 年 9 月 7 日)刊登的发行公
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 45 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4-8618811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7 号楼 16 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电话 010-50827225、 7230、 7223
发行人: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6日
( 此页无正文,为《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此页无正文,为《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