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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蠡湖股份: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财务总监吴昌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昌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

  吴昌明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昌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吴昌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昌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5,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任职期间,吴昌明先生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承诺和高管股份管理规则。吴昌明先生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同时,吴昌明先生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认购了 418,400 份份额(占该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3.65%),并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吴昌明先生辞职后,其权益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其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将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进行补选。

  吴昌明先生辞去财务总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规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在此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洪其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吴昌明先生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吴昌明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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