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其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许颙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20 年度报告正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决议通过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依照公司董事、监事所提交的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现拟定 2021 年董事、监事的薪酬如下:
序号 职务 姓名 薪酬(万元、税前)
1 董事长 王洪其 135
2 董事 史开旺 115
3 董事 刘静华 48
4 独立董事 祝祥军 6
5 独立董事 冯晓鸣 6
6 独立董事 陆文龙 6
7 监事会主席 曹鸣峰 36
8 职工代表监事 余长平 50
9 监事 曲家龙 30
合计 432
注: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监事除领取上述薪酬外不领取职务津贴。
公司外部机构股东委派的董事(许颙良)在本公司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提交的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现拟定 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王洪其、史开旺因担任公司董事已领取董事薪酬,上述人员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 职务 姓名 薪酬(万元、税前)
1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晓君 88
2 财务总监 吴昌明 67
3 副总经理 徐建伟 55
4 副总经理 陈义标 67
5 副总经理 潘 杰 43
合计 3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3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 2021 年 4 月 5 日,以公
司总股本 215,316,977.00 股剔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股 1,871,100.00 股后的股本213,445,877.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拟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7,043,713.94元。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871,10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自 2021 年 4 月 5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 度募集 资金存 放与使用 情况的 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洪其、史开旺、刘静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1 年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洪其、史开旺、刘静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