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根据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告所称“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
2、根据公司最新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871,100 股,则本公告所称“总股本”的具体数量为215,316,977(公司股份总数)-1,871,100=213,445,877 股。敬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区别。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拟于其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823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昌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其减持时间已过半。
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公告:
一、本次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份减持明细
截至告知函签署之日,吴昌明先生尚未在本次减持计划中进行减持操作。
2、上述股东在本次股份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7,293 0.10% 207,293 0.10%
吴昌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823 0.02% 51,823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470 0.07% 155,470 0.07%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股份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2、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与公司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止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其减持计划中承诺的减持股份数,并严格遵守了其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与前述股份回购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