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6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2022)第 441A01356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桑涛、徐凌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2)第441A013561号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盛弘股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盛弘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和附注五、37。
1、事项描述
盛弘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电子技术,从事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工业配套电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等,2021年度共实现销售收入102,138.49万元。
由于销售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盛弘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评价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对收入及毛利情况执行了分析程序,包括月度数据分析、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验证分析等。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对收入的真实性执行了检查:对国内销售业务,以抽样方式核对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销售合同、发货单据、客户的收货或验收记录等支持性文件;对国外销售业务,以抽样方式核对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销售合同、发货单据、报关单和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5)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记录执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跨期。
(6)执行了函证程序,向重要客户询证年度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
(7)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和附注五、4。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盛弘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 44,219.7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6,283.48万元。
盛弘股份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盛弘股份公司管理层以预期
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
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估计并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基于应收账款账面金额重大及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评价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了盛弘股份公司的信用政策,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等。
(3)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预期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检查盛弘股份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迁徙情况、客户信誉情况、历史损失情况、对前瞻性信息的判断等,评价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4)选取适当样本对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
(5)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客户的信用历史和期后收款情况等。
(6)重新计算了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判断计提的坏账准备其是否充分、准确。
四、其他信息
盛弘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盛弘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盛弘股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盛弘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盛弘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盛弘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盛弘股份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盛弘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盛弘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桑涛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凌
二〇二二年 四 月二十六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6,569,731.63 193,032,194.4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217,260.28 170,977,671.2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4,032,097.16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