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肖学礼先生及盛剑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股东肖学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70,3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392%),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74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347%)。公司股东盛剑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354,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894%),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6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权益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 136,850,3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
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
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后,肖学礼先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5,613,750 股。盛剑明先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2,052,75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肖学礼先生、盛剑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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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学礼先生及盛剑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减持股数(股) 股本比例
(%)
20210623 18.131 88,510 0.0431%
肖学礼 集中竞价 20210624 18.224 40,000 0.0195%
20210625 18.238 653,150 0.3182%
合计 - - 781,660 0.3808%
20210625 17.965 40,000 0.0195%
20210628 18.324 110,000 0.0536%
20210629 18.23 6,600 0.0032%
20210630 17.93 50,000 0.0244%
盛剑明 集中竞价 20210706 17.3 50,000 0.0244%
20210707 18.167 300,000 0.1461%
20210709 18.755 200,000 0.0974%
20210712 19.8 50,000 0.0244%
20210713 20.45 100,000 0.0487%
20210720 20.6 100,000 0.0487%
20210723 23.975 200,000 0.0974%
合计 - - 1,206,600 0.587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455,550 10.9392% 21,673,890 10.5584%
肖学 其中:无限售条
5,613,888 2.7348% 0 0
礼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41,662 8.2044% 21,673,890 10.5584%
合计持有股份 21,532,204 10.4894% 20,325,604 9.9016%
盛剑
其中:无限售条
明 5,383,052 2.6224% 4,176,452 2.0346%
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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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股份 16,149,152 7.8671% 16,149,152 7.8671%
注 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按照 2020 年度
权益分派后持股数量列示。
注 2: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
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肖学礼先生及盛剑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肖学礼先生及盛剑明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其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
3、肖学礼先生及盛剑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肖学礼先生及盛剑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