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公司股东、监事魏晓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454%),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5,0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863%。公司股东、监事冼成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454%),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5,0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863%。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公司今日收到魏晓亮先生、冼成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19年3月24日,魏晓亮先生、冼成瑜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股东、监事魏晓亮先生、冼成瑜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目前尚持有公司股份1,020,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5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魏晓亮先生、冼成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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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魏晓亮、冼成瑜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其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2019年3月24日,魏晓亮、冼成瑜先生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实施情况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
3、魏晓亮先生、冼成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魏晓亮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进展告知函》;
2、冼成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