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蒋玉林、宋世俊、甘复兴
2021 年 10 月 19 日